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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423386 地区:萧县
点击:82
类别:招商合作 → 门面出租/生意转让

旺铺招租

宿州市萧县盐业有限公司
青龙集库房招租公告


宿州市萧县盐业宿州市有限公司青龙集有限公镇李庄村库房对镇李庄外公开招租,现外公开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库房位于萧县青库房位龙集镇李庄村,龙集镇砖木结构,约130㎡左右。
二、公示及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021日-20261日-年7月10日。年7月有意者请持有效有意者证件,即日起至证件,2026年7月20210日17:010日0前到萧县盐业0前到公司办公室报名。
三、竞租方式及时间
采取有底价(底价5800元/年)的方式竞租年)的,以最高租金取,以最得租赁经营权。得租赁竞价时间202竞价时6年7月11日上午9时。
四、承租条件
1.承租人应是1.承法人、社团组织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或具有行为能力的自然行为能人,且无违法或人,且不良经营记录。
2.承租方应按2.承国家法律规定合国家法法经营。
3.本次招租,3.本竞租人自行到现竞租人场勘验。
五、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用途;
2.不得利用出2.不租房屋进行违法租房屋犯罪行为;
3.租赁期内,3.租出租房屋必须由出租房承租人本人经营承租人,未经出租方书,未经面同意,不得以面同意任何形式转租、任何形分租、出借租赁房屋;承租期间不得在承租期场所内乱搭乱建场所内,不得将场所分,不得割给他人使用,割给他否则视作违约。
4.租赁期内,4.租承租人负责租赁承租人房屋的日常安全房屋的管理工作并承担管理工租赁房屋发生的租赁房水、电、燃气、水、电通讯(网络)、通讯(垃圾清运、物业垃圾清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合同期满或5.合终止时,承租人终止时须将租赁房屋场须将租所恢复原样并且所恢复无条件交还给出租方。
六、合同可签五六、合年,租金年付,年,租第一年租金在签第一年订合同时一次性订合同付清。



宿州市萧县盐业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0日
联 系 人:张女士
发布/刷新时间:2026-06-30 09:47   离过期还有:79天6时42分
15955743635(点击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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