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高素战略,质专业化人才回质专业归萧县,蓄智助归萧县力萧县经济社会力萧县高质量发展,经高质量研究,决定开展研究,事业单位2024年“雁归萧县”人才回引工作,人才回现将有关事项制现将有定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2.坚持缺编可进,服从调剂。
3.坚持综合考察,择优引进。
4.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对象
在萧县以外工作在萧县的事业单位在编的事业在职人员,具体为:
1.县级公立医1.县院、乡镇卫生院院、乡财政补助事业在编人员;
2.其他单位财2.其政全额拨款事业政全额在编人员。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萧县籍(籍1.萧贯或原户籍为萧贯或原县)人员或配偶县)人、父母(含岳父、父母母、公婆,下同母、公)为萧县籍、萧)为萧县行政机关、事县行政业单位在编在职业单位人员;
2.身体健康,2.身具有正常履行岗具有正位职责的身体条位职责件,具有较强的件,具基层适应性、相融性;
3.拥护中国共3.拥产党的领导,遵产党的守宪法和法律,守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思想政,品行端正,有,品行较强的事业心和较强的责任感;
4.服从工作安4.服排,近三年年度排,近考核合格及以上考核合等次,工作不满等次,三年的,已转正三年的定岗且试用期满定岗且后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年龄、学历、职称要求
1.教师:
(1)年龄要求(1):男教师40周:男教岁以下(198岁以下3年8月以后出3年8生,其他涉及年生,其龄计算的依此类龄计算推),女教师年推),龄在35周岁以龄在3下;研究生及以上学研究生历,特级教师,历,特省、市教坛新星省、市、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教讲师,省、市优讲师,质课竞赛一等奖质课竞获得者等拔尖人获得者才,男教师可放才,男宽至45周岁,宽至4女教师可放宽至40周岁。
(2)学历要求(2):中小学教师需:中小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本科幼儿园及以上学历不限及以上专业,大专毕业专业,需幼儿师范或学需幼儿前教育专业。
(3)职称要求: 均需具有相关教均需具师资格,并取得师资格初级及以上职称。
2.卫生专业技2.卫术人员:县人民术人员医院、县中医院医院、回引人员须具有回引人全日制本科及以全日制上学历,并具备上学历相应岗位的初级相应岗及以上资格,年及以上龄35周岁及以龄35下(1988年下(18月以后出生,8月以其他涉及年龄计其他涉算的依此类推)算的依,具有副高级及,具有以上职称的,年以上职龄可放宽至40龄可放周岁;乡镇卫生院回引乡镇卫人员须具有本科人员须及以上学历,并及以上具备相应岗位的具备相初级及以上资格初级及,年龄35周岁,年龄及以下,具有中及以下级及以上职称的级及以,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其他全额事3.其业单位人员:具业单位有大学本科及以有大学上学历,年龄在上学历35周岁以下(35周1988年8月198以后出生,其他以后出涉及年龄计算的涉及年依此类推),具依此类有副高级以上职有副高称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
国(境)外学历国(境学位应聘人员,学位应须提供中国教育须提供部留学服务中心部留学出具的国(境)出具的外学历学位认证外学历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
1.试用期未满1.试或因其他原因尚或因其未转正的;
2.曾因犯罪受2.曾过刑事处罚的人过刑事员、开除党籍的员、开人员和曾被开除人员和公职的人员、受公职的到党纪政纪处分到党纪期限未满或者正期限未在接受纪律审查在接受的人员、处于刑的人员事处罚期间或者事处罚正在接受司法调正在接查尚未做出结论查尚未的人员;
3.按照有关规3.按定,未满任职或定,未服务年限的人员;
4.法律、法规4.法规定不得应聘到规定不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回引条件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个人申请(一)。有意向且符合。有意回引条件的人员回引条从萧县先锋网及从萧县萧县人民政府网萧县人下载并如实填写下载并《安徽省萧县2024年“雁归萧县”人才回引工程事人才回业单位人员申请业单位表》《安徽省萧县2024年“雁归萧县”人才回引工程教人才回师申请表》或《师申请安徽省萧县2024年“雁归萧县”人才回引工程卫人才回生专业技术人员生专业申请表》(以下申请表简称申请表)。
本次申请时间:本次申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告发至2024年9月20日。
(二)资格审核(二)。申请者将《申。申请请表》(一式四请表》份),报名人员份),(含父母或配偶(含父)身份证、户口)身份簿、结婚证(原簿、结件和复印件),件和复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原件和复印件(原件),获奖证书(),获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资格证书(原,资格件和复印件),件和复机构编制部门出机构编具的在编证明,具的在《公务员(参公《公务)登记表》或录)登记用文件、聘书(用文件复印件)等能证复印件明本人及父母或明本人配偶身份的材料配偶身交由县人社局、交由县县教体局、县卫县教体健委进行资格审健委进核,并按干部人核,并事管理权限提供事管理单位和主管部门单位和同意报名的证明同意报。教师到县教体。教师局办理回引手续局办理,卫生专业技术,卫生人员到县卫健委人员到办理回引手续,办理回其他事业单位人其他事员到县人社局办员到县理回引手续。
资格审核贯穿于资格审回引工作全过程回引工,申请者对提交,申请的材料真实性负的材料责,凡提供虚假责,凡材料获取回引资材料获格的,或有意隐格的,瞒本人真实情况瞒本人的,一经查实,的,一立即取消回引资立即取格。
(三)推荐单位(三)。根据申请人员。根据数量,按照缺编数量,可进、对口安置可进、、服从调剂的原、服从则,由县人社局则,由、县教体局、县、县教卫健委分别对符卫健委合条件人员提出合条件安置岗位,对口安置岗单位没有编制空单位没缺的,可根据本缺的,人专业、工作经人专业历等情况推荐到历等情相关单位,并就相关单安排意愿进行沟安排意通。有接收回引通。有人才意向的单位人才意,可主动向人社,可主、教体、卫健部、教体门提出人员需求。
(四)组织考察(四)。由县委组织部。由县、县委编办、县、县委人社局及相关单人社局位对符合条件、位对符服从工作安排的服从工人员进行考察,人员进并形成书面意见并形成。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包括拟调动人员包括拟的编制性质、政的编制治素质、业务能治素质力、现实表现、力、现工作业绩、遵纪工作业守法、廉洁自律守法、及是否需要回避及是否等情况,并查阅等情况本人档案,对申本人档请者提供信息的请者提真实性进行核查真实性。
(五)组织体检(五)。体检工作由县。体检卫健委组织实施卫健委。体检标准和项。体检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140,行业另有规定,行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对(六)考察体检合格的考察体人员进行公示,人员进公示期为5个工公示期作日。公示期内作日。反映的问题,经反映的核实不符合回引核实不条件的,取消相条件的关人员回引资格。
(七)办理手续(七)。公示无异议的。公示人员由县委编办人员由、县人社局、县、县人教体局、县卫健教体局委根据干部管理委根据权限,按照有关权限,规定办理相关回规定办引手续。回调人引手续员在萧县的最低员在萧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与单位签订服,与单务协议。
五、安置原则
1.坚持身份相1.坚符、人岗相适、符、人对等对口、空编对等对安置原则。相应安置原单位无空编的,单位无根据工作需要安根据工排到空编的同层排到空级、同性质的单级、同位工作。
2.对回引的事2.对业单位管理人员业单位,保留原职级待,保留遇不变,有关职遇不变务服从组织统一安排;对具有中、高级对具有职称资格的专业职称资技术人员,参照技术人原聘用职务等级原聘用聘用在相应岗位聘用在,若相应岗位没,若相有空缺的,可先有空缺聘用再逐步消化聘用再。
3.原则上原在3.原县(区)直及以县(区上单位工作的安上单位排到县直单位工排到县作,原在乡镇工作,原作的安排到乡镇作的安工作。
4.凡与学校、4.凡医院领导班子成医院领员有夫妻关系、员有夫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三代以内旁系血三代以亲或者近姻亲关亲或者系的,不得安排系的,到该学校、医院到该学管理岗位;与其他事业单位与其他及其主管部门领及其主导班子成员存在导班子上述关系的,不上述关得安排到该单位。
5.教师、卫生5.教专业技术人员申专业技请人在农村学校请人在、乡镇医疗卫生、乡镇机构工作的,确机构工有急需或有专业有急需特长的紧缺人才特长的或相应单位无空或相应编的,服从统一调剂安排。
六、其他事项
1.教师回引方1.教面问题请咨询县面问题教体局,联系电话:【扫描下方二维码】;办公地址:萧县办公地龙城镇龙霄公园龙城镇北侧萧县教体局人事股;
2.卫生专业技2.卫术人员回引方面术人员问题请咨询县卫问题请健委,联系电话健委,:【扫描下方二维码】;办公地址:萧县办公地政务中心萧县卫政务中健委人事教育与内审股;
3.其他事业单3.其位人员回引方面位人员问题请咨询县委问题请编办、县人社局编办、,联系电话:【扫描下方二维码】;办公地址:萧县办公地政务中心萧县人政务中社局事业股。
4.在回引期间4.在,报名人员应时,报名刻关注在萧县先刻关注锋网、萧县人民锋网、政府网发布的回政府网引公告信息,凡引公告不能按时参加考不能按察、体检等,或察、体在回引要求的时在回引限内不能办理相限内不关回引手续的,关回引按放弃回引资格按放弃处理。在回引期处理。间应保持联系电间应保话畅通,因无法话畅通联系而造成的后联系而果由报名者承担。
5.申请人员应5.申做到诚信报名。做到诚对提供虚假材料对提供或进入考察环节或进入后无故随意放弃后无故等故意浪费招录等故意资源的行为,纳资源的入个人诚信档案入个人,视为永久性放弃回引资格。
6.县纪委监委6.县对回引工作全程对回引监督,对违反回监督,引纪律的相关人引纪律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扫描下方二维码】
本公告未尽事宜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由县、县委编办、县、县委人社局负责解释人社局,电话【扫描下方二维码】
附件1:安徽省萧县2024年“雁归萧县”人才回引工程事业单位人员申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
附件2:安徽省萧县2024年“雁归萧县”人才回引工程教师申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
附件3:安徽省萧县2024年“雁归萧县”人才回引工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
附件4:单位同意报名证明【扫描下方二维码】
附件5:编制证明【扫描下方二维码】
中共萧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萧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